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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志

发布人:县志网 发布时间:2019/7/19 20:23:51
县志名称 西安市碑林区志
县志作者 西安市碑林区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时间 2012-12
出版社 三秦出版社
装帧 精装
主要内容简介↡↡↡

《碑林区志》序言

《碑林区志》,历经9年多编纂成书,值此付梓出版之际,嘱我作序,我深知此书面世的重要价值和编纂者数载寒暑之辛劳,在此以寸管述怀,聊表心迹。

《碑林区志》是碑林区有史以来的第一部方志,它全面系统客观真实反映了碑林区的历史与现状,是碑林区情的重要文献之书。《碑林区志》的出版问世,是我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是我区71万人民的一件文化盛事,可喜可贺。

碑林区,是世界历史文化名城西安的中心区之一。自隋大兴城到唐长安城,历五代、北宋、金的京兆府(郡)和元代奉元路到明清的西安府,在长达近1400年间,它伴随着历史前进的脚步,冷眼朝代的不断更替,风雨沧桑。有兴盛,也有衰飒;有辉煌盛世,也有没落之时。但作为这座城市重要组成的今碑林区境域,一直是这座城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城区之一,并以商贸和文化教育的昌盛和发达而独领风骚。建国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碑林区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团结拼搏,求实创新,使全区百业俱兴,城区巨变,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盛世修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自古至今,人们把志书看作是资治、教化、存史之书,史称“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适逢盛世,《碑林区志》即将出版,系统反映碑林区各个历史时期,社会各领域的兴衰变迁,使前有所稽,后有所鉴,服务当代,启迪后代。

《碑林区志》的编纂,全面启动于1994年6月,在中共碑林区委领导下,区政府把区志的编纂当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和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工程来抓。特别是1998年9月以后,区政府认真落实“一纳入”(把修志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和“五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使区志的编纂工作驶入有序、快速、高质的轨道。全区60多个单位、部门通力合作,近百名直接参与采编人员齐心协力,特别是区地方志办的几位离退休老同志,甘于清苦,乐于奉献,不惧寒暑,辛勤笔耕,为区志的编纂和出版作出了重要贡献。故《碑林区志》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我们为后人留下的一份翔实珍贵的历史记录和遗产,是我们这一代人完成的一项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工作。

《碑林区志》是一部政治观点正确,结构科学合理,内容翔实丰富的方志,是一部有着浓郁地方特色的区情书,也是一部具有显明时代特点的碑林区百科全书。《碑林志区》采用系列式条目体,设篇目、类目、条目和子目四级,以条目为主。综合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多种形式,以志为主。条目设置与记事,按横排门类,纵述事实,力求横不缺项,纵不断线。全书由总述、大事记、22个专业篇和附录组成,共25个部分。全书设类目352条、条目507条、子目1091条;涉及古今中外人物2360余人,各类数据3.2万个。全书总计130余万字,200多幅历史和当代各类图照,全面记述了碑林区的自然、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特别详记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区人民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取得的辉煌业绩。

《碑林区志》在编修过程中,承蒙上级有关部门的精心指导,省、市有关专家学者的热情斧正,驻区单位的大力支持,区属各部门的通力协作,全体采编人员的辛勤努力。在此,我代表碑林区委、区政府和全区71万人民,表示诚挚的谢意!

《碑林区志》凡例

一、《碑林区志》的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记述区境自然、社会的历史与现状,注重反映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二、所记地域范围为1993年底西安市碑林区行政区域。所记时间断限,部分起自事物发端,详今略古,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史实,下限断至1993年底。

三、本志前设总述、大事记,后设附录。主体编纂体例采取横分门类,纵述始末,纵横结合,以横为主。综合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多种形式,以志为主。

四、层次结构采用系列式条目体,设篇目、类目、条目、子目四级,以条目为主记述实体。条目标题加方括号([]),子目标题加方头括号(【】)。

五、文字记述除古籍引文外,一律采用现代语体文,记述体。除古地名、古姓氏、古文献用繁体字或异体字外,一律使用国家颁布的简化字。

六、按“生不立传”的原则,立传人物系1993年底前去世的对碑林区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者。对有突出贡献的在业人物,以事系人,记入有关篇目中,或列以名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纪年采用传统历史年号纪年,括注公元纪年。括注的公元纪年和人物生卒纪年,均省略“公元”和“年”。记述中国共产党的活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均用公元纪年。1912年以前的月、日采用农历,1912年起,月、日采用公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和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前(后)的时间表述,分别简称“建国前(后)”和“解放前(后)”。“××年代”指20世纪××年代。

八、机构、职务、地名等称谓,均按不同时期的实际称谓记述。古地名加注今地名。机构和专用名词过长而又多次使用的,各篇首次出现时用全称,其后用简称。

九、文字、标点符号、数字、计量单位的记述,均按国家统一规范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数据,依据有关史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各类数据,以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统计部门没有数据的,以主管部门统计数据为准。

十、《碑林区志》资料来源于历史文献、各级档案和报刊资料,均经核实后载入,除引文和说法不一的史料外,一般不注明出处。需要注释者,采用页末注。

总述

碑林区是古都西安市三城区之一,居西安市城区中心东南部,位于东经108°54′17″~108°59′25″,北纬34°13′52″~34°16′16"。因境内有中外闻名的宋代“碑林”而得名。辖区跨越明代城墙,形成城内城外两部分。东与新城区接壤;西和莲湖区相连;南和雁塔区相接;北与新城、莲湖区毗邻。东西长9.1公里,南北宽4.37公里,总面积23.87平方公里。1993年,全区共有153385户,514574人;36个民族,其中汉族占总人口98.26%,少数民族占总人口1.74%。全区设10个街道办事处,16个行政村。区人民政府驻书院门6号。

《碑林区志》编修后记

遵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1992年3月7日市政办发(1992)86号《关于编纂西安市区志工作的通知》精神,碑林区人民政府于1993年5月18日成立了碑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94年6月10日,区政府召开第一次碑林区地方志工作会议,《碑林区志》编修工作全面启动。此后几年中,由于各种原因,区志征编工作进展极为缓慢。到1998年8月,全区各系统、部门的志稿仅征集到三分之二左右,且志稿质量多数欠佳,使区志难以进入编纂而陷入困境。1998年9月,区政府重新调整碑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并按“一纳入”(把修志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五到位”(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的要求,加强对修志工作的领导,由区委书记高献任编纂委员会顾问、区长詹德旺任编纂委员主任、常务副区长赵亮任编纂委员副主任;组建了水平较高、能力强、敬业精神好的编纂班子。于此同时,机构、经费和条件一步全部到位,使区志编纂工作驶入有序、快速和保证质量的轨道。经过全体编纂人员近4年的艰辛不懈工作,不但完成了区志的总纂,而且先后通过了初审、复审、终审和验收,使《碑林区志》成书出版。

《碑林区志》是一项浩大的文化系统工程,自始至终在中共碑林区委、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区60多个部门和近百名人员直接参与和承担了资料收集整理、各专业志稿的编写和区志的总编纂。其间先后召开调查会、座谈会和走访知情老同志计845人(次),查阅摘录各种档案、书刊等资料18万卷(册),为区志编纂提供了丰富翔实珍贵的资料。

《碑林区志》的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碑林区1993年底行政区域为范围,纵述史实,横陈百业;详今略古,重点记述建国后特别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1993年底的史实,为中国共产党立言,为社会主义制度立言,为全区人民立言,以达资治、教化、存史的目的。《碑林区志》采用系列式条目体,设篇目、类目、条目和子目,综合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等多种形式,以志为主;条目设置与记事,按横排门类,纵述事实,力求横不缺项,纵不断线。全志由总述、大事记、22个专业篇和附录组成,共25个部分。全志设类目352条、条目507条、子目1091条;涉及古今中外人物2360余人,各种数据32万个。全书总计130万余字,200多幅历史和现代各类图照,全面记述了碑林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历史和现状。

区志的编纂,前后历时近10年,大体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1993年5月至1994年12月,成立碑林区地方志编纂委员,建立了基层修志机构,调配了资料征集和编修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制定编纂方案等。第二阶段,1995年1月至1998年9月,进行查阅、征集、整理资料,编写各部门和各专业的分篇志稿。但因“一纳入”“五到位”不够落实,使整个工作进展极为缓慢,最后甚至处于停滞状态。第三阶段,1998年10月至2000年4月,调整了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加强了对编纂工作的领导,落实了“一纳入”和“五到位”;新的编纂班子和队伍,采取将区志各分编的资料查阅、征集、整理和志稿的编纂,按每个人之所长,包干到人一包到底,严格执行任务、质量、时间的统一要求等办法,使区志的编纂工作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大大加快。经过全体编纂人员2年半的努力,到2001年4月完成了区志全部编纂任务,通过了碑林区人民政府的初审。第四阶段,2001年4月至2002年7月,主要是接受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的复审和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的终审及修改。2001年8月16日,通过西安市地方办公室复审,参加复审会议的人有西安市地方志办公室主任孙亚伟、副主任张德华,区县志处处长彭栋为、编辑主任科员王耀珍;中共碑林区委副书记、区长詹德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赵亮,政府办主任杨庆等。《碑林区志》复审、主审彭栋为,复审王耀珍。2002年4月24日,通过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的终审,参加终审会的人有省志办主任周伯光、副主任董健桥和张芳斌,地县志处处长王新中、正处调研员副编审田永生、主任科员赵旭和吴鹏翔,出版处处长长冯鹰,秘书处负责人史天社;市志办主任孙亚伟、副主任张德华,区县志处处长彭栋为、主任科员王耀珍;中共碑林区委副书记、区长詹德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赵亮,政府办主任杨庆等。《碑林区志》终审、主审田永生,终审吴鹏翔,图照和出版技术审查冯鹰。其间,对复审、终审共提出的380多条修改意见,先后逐条认真地进行了修改,使《碑林区志》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内容进一步充实,整体质量大大提高。成为一部政治观点正确,资料丰富翔实,充分反映碑林区地方特色和时代特点的志书。

在《碑林区志》的编纂过程中,得到了省、市地方志办和中共碑林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得到区级各部门的通力合作,尤其是区档案局、区统计局的有力支持。在此,我们向各级领导和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和为《碑林区志》的成书和出版做出贡献的人们,表示最衷心、最诚挚的感谢!

区志办修志者,均系离退休干部,缺乏修志的理论知识,又没有修志的实践经验,只能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在不断探索中前进。每个同仁都抱着对历史、对社会、对后人负责的态度,兢兢业业,一丝不苟,殚精竭虑努力工作。但由于业务水平和能力所限,书中难免疏漏,欢迎广大读者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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