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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志

发布人:县志网 发布时间:2020/5/23 17:48:46
县志名称 武汉市志
县志作者 武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时间 1998年9月
出版社 武汉大学出版社
装帧 精装
主要内容简介↡↡↡

《武汉市志》总序

《武汉市志》的编纂工作始自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1980 年。它的编纂出版是为了适应认识市情,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规律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需要。这是一项基础性的地方科学文献的编纂工作。武汉市作为中国中部的一座中心城市,在近现代中国社会发展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发展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武汉市的市情和社会发展的轨迹是国情的组成部分。编纂出版一部市志不仅是为了继承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更重要的是适应时代和社会的需要。

武汉在解放前分设为汉口特别市、武昌省会市和汉阳县,历代的建制也不同,从未编纂过一部统一的城市志,这就增加了工作的难度。本志记述内容起自1840年,截至1985年,力求全面、系统、完整地记述整个城市的自然与社会、历史与现状的全貌,并反映其发展的规律。但由于时间跨度之长,包罗内容之广,为历代修志所未见,更由于历史资料残缺不全,散失损毁又多,各门类的记述都难免有缺漏,尚有待于今后之补充。

本志的编纂,坚持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使之成为一部科学的地方文献。但由于编纂者学识水平的限制和经验的不足,在指导思想、编纂体例、资料撰著等方面,仍会有诸多缺陷,这是需要海内外专家学者和广大读者给予指正的。

本书是一部完整的城市志,力求科学地反映本城市在近现代发展变化的整体面貌。为了便于社会多方面、多层次的广泛应用,按专志分卷出版。在统一指导思想、统一体例、统一规范的制约下,各卷都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以便于体现各专业的科学性。本志的编纂出版工作,在编纂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自始至终坚持群策群力的方针。武汉地区各系统、各部门、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不问隶属关系如何,都参加了编纂工作。在搜集资.料阶段有2 000余人参加,在编写阶段有400余人参加,在总纂阶段有200余人参加。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都给予了大力支持。档案、图书、文史部门和大专院校等通力合作,提供方便。《武汉市志》是集体努力的科学成果,我们特向每一位为编纂出版本志付出了劳动的同志表示深切的谢意。

武汉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黎智

1989年3月20日

《武汉市志》凡例

一、《武汉市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全面地、系统地记述武汉地区近现代历史与现状,是地方性、资料性的科学文献。

二、本志上限定为1840 年,下限定为1985 年,对于需要溯源的史实,记述时适当延伸。

三、本志记述范围以市区为主(市属县另修县志),首卷设市辖县概况。记述中涉及各县的,注明含县。

四、本志根据现行社会分工,结合科学分类原则划分门类。全志在统一指导思想、统一设计、统一体例、统一规范的原则下,设28个分卷。全志既是统一的整体,各分卷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内容记述力求反映各门类间的联系、影响和制约关系,允许各分卷作适当和必要的交叉记述。

五、本志体例采用志、记、图、表、传,以志为主体。

六、本志为条目体。各分卷一般设篇、类目、条目,以条目为记述的基本单元。

七、本志在有关部类中设概述,概括全貌;设综述,反映各行(事)业的综合内容;分述以记述行(事)业为主,兼及典型实体。

八、本志资料来源于各地及各类档案、图书、报刊、旧志、政府公报、文件,以及调查采访实录,一般不注明出处,不作注解。鉴于历史原因,有的资料无法搜集、考核而难免缺漏时,则保持本来面貌,以待续修时补正充实。

九、本志采用语体文、记述体。使用文字、标点、数字、计量均按国家规定的统一规范书写。

历史朝代称号用通称,如明、清、中华民国(简称民国)。涉及日伪傀儡政权、军队,则加“伪”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称“新中国”。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前后简称“建国前”、“建国后”。1949年5月16日武汉解放前后简称“解放前”、“解放后”。一般都记实际年月。

十、自1840年以来对武汉社会发展具有影响的人物,不受武汉籍属限制,凡应入志的分别予以记述、立传、立表。人物传只收已故人物。

《武汉市志●总类志》编写说明

一、《武汉市志●总类志》由自然环境、建置沿革、人口、辖县概况4个部分合成1卷,均按市志总体设计和凡例组织编写。

二、自然环境部分系按自然地理的地质、地貌、气候、土壤、水文、植物、动物分类编写,所有资料数据均由武汉市计划委员会国土处提供。

建置沿革部分,因武汉市原由武昌县城区、汉阳县城区和夏口县组成,俗称“三镇”。自1926年秋,以汉阳县城区和夏口县为汉口市,武汉地区始有第一个近代城市建制。1927年4月,合“三镇”为武汉市,是为今日武汉市之蓝本。此后其隶属关系迭变,有关武昌县、汉阳县及夏口县的建置沿革,均有旧志详述,本卷从略。

人口部分,因新中国建立后武汉市行政区划变动频繁,从历史资料的可比性出发,人口统计资料使用的范围原则是以1985年武汉市行政区划为准,详记市区。

辖县概况部分系由各辖县县志办公室提供,各辖县县志(1840~1985年)均已修成出版,可参阅。

三、本卷各部分文中标明“全市”的,均包括武汉市城区、郊区和辖县;标明“市区”的,仅指城区和郊区,不含辖县。

四、本卷各部分所用数据,一般均采用武汉市统计局提供的资料;未纳人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数据,则采用各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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