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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地区志

发布人:县志网 发布时间:2020/7/22 9:49:28
县志名称 汉中地区志
县志作者 汉中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时间 2005
出版社 三秦出版社
装帧 精装
主要内容简介↡↡↡

《汉中地区志》序言

编史修志,是中华民族优良文化传统。自古以来,历朝有国史、《一统志》、省《通志》,各府、州、县《志》,层出不穷,汗牛充栋,为中华文明保存了大量极其珍贵的历史资料,使后世人据以了解地情、研究社会、借鉴历史,资治、教化,推动社会向前发展。方志之作用,在信息不畅的古代,多为官方资政的主要凭依,而在今天,愈来愈为海内海外社会各界了解一个特定地域的环境、资源、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社会诸方面情况的百科工具书,是宣传一方的最为全面、最为权威的“官修”通书。地方志书的使用价值、认识价值、科研开发价值、存史价值,是与世共存的,是千秋不磨的。

汉中,自古名城名地,龙岗寺旧新石器文化遗址、李家村文化遗址,以及夏商青铜器文化遗址,昭示此地是中华文明发源地之一;在先秦典籍,以及以《史记》为代表的《二十五史》和各类文献中,都记载了一定数量的与汉中有关的宝贵史料。自夏代以来的4000年间,关陇文化、巴蜀文化、氐羌文化、荆楚文化在汉中相交汇,形成独特的、具有一定影响和地位的汉上文化,尤其在西汉初、东汉末、三国时期、唐宋时期,以及民国年间的抗战时期,汉中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演绎出了一幕幕影响中华民族发展进程的辉煌历史剧。在20世纪20~40年代,活动于汉中地区的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惜抛头颅,洒热血,为民族的解放与进步而奋斗,立下了可歌可泣的丰功伟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广大汉中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为创建幸福、美好的小康生活,为汉中的繁荣兴旺,经历了半个世纪的努力,使这块大地旧貌换新颜,政通人和,百业勃发,人民乐业,并不断开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新纪元。

汉中的地方志,始于东汉祝龟的《汉中耆旧传》,方域志始于西晋的《汉中记》,惜已不传,流传至今的晋代《华阳国志》中,《汉中志》和《汉中士女志》就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尤其宋、明、清代和民国时期,汉中均编有地方志书,有的志书成为一时名志。这些昔日的地方志书,是我们今日了解汉中历史、研究汉中地情的极好史料。没有这些史料,我们对汉中的过去,则是茫无所知,若明若暗。20世纪80年代以后,党和政府极其重视地方志工作,经过全市方志工作者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各县区和一些单位编修出版了一批地方志、专业志及史料丛书。我们调任汉中市后,为尽快了解市情,即找来多种地方志书,详细阅览,粗略掌握了全市自然环境、历史、政治、经济、人文、社会各方面情况,对开展工作大有裨益。

《汉中地区志》是在前汉中行署专员白云腾的主持下,于1995年8月决定编修的。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市地方志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以对历史负责、为人民负责的严谨态度,在各部门、各单位的配合支持下,广泛征集资料,辛勤耕耘,终于编成了初稿,使汉中的自然环境与四千年的发展史跃然纸上,展现在读者面前。

新编的《汉中地区志》,上溯远古的考古史料及周秦以来的文字记载,下至1995年(即撤地设市前一年),共36卷,380多万字的篇幅,记述汉中自然、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人物、社会诸多方面的历史与现状,把自清嘉庆十八年(1813)最后一部《汉中府志》以来中断了的近200年的汉中历史记录填补起来,这个历史的功绩是值得永载史册的。没有方志工作者的无私奉献,汉中近200年的历史记录将永远被湮灭。

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治天下者以史为鉴,治郡国者以志为鉴。”《汉中地区志》的问世,无疑为我们各级党政机关治理一方,建设一方,提供了宝贵借鉴;同时,为海内外社会各界关注汉中,了解汉中,开发建设汉中,提供了一部翔实可靠的系统资料,对于各级领导者的正确决策,对于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对于吸引各方投身汉中建设,加快“兴汉中,奔小康”步伐,都将起到巨大的推动和借鉴、服务作用。为此,我感谢本市的地方志工作者,为汉中的历史、为汉中发展作了一件光耀千秋的大好事。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从第一轮修志下限年起,今后,每隔20年续修一次地方志。目前,全市方志系统正在积极运筹,在全面完成第一轮修志的编纂、出版、发行、读志用志的同时,及时积累资料,编纂政府综合《年鉴》,为续修第二轮地方志打下坚实基础,使地方志这项为国存史、为当地资治的千秋事业永续不断地顺利开展下去,并在当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出宣传汉中的巨大价值。

值此《汉中地区志》出版之际,我对所有为地方志事业付出努力、给予支持的同志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中共汉中市委书记 田 杰

汉中市人民政府市长 王成文

二○○三年十二月

《汉中地区志》凡例

一、本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记述汉中地区的历史和现状。

二、本志记述的地域范围,以本地区1995年行政区域为准。对历史上曾隶属于本地区现已划出的区域,在相关部分作简要记述。

三、本志重点记述汉中地区级机构、业务及所属县市情况,对中央及省属驻汉单位情况在相关部分作简要记述。

四、本志所记事物一般上溯肇始,下限止于1995年底,个别部分内容根据需要适当下延;内容统合古今,详今略古,主要记述近现代,重点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的各项事物。对历代史志中有资治、教化、存史及研究价值的事物,尽量予以收录。彩页部分适当选载了一些下限后的照片。

五、本志以志、述、记、录、图、照、表为记述方式,由卷首、分卷、附录组成,一般分卷、章、节、目四个层次,横排竖写,以时为序,尽量做到全面、系统,横不缺门,纵不断线,以历史真实性为最高原则,同时做到科学性、实用性、资料性、逻辑性、可读性相统一。

六、本志用规范语体文记述,引用历史资料一般注明出处,便于读者核查。现代资料一般由主管部门提供,或来自档案、统计部门及调查访问。

七、本志解放后的统计数字以统计部门的法定数字为准;统计部门未予统计的数字,一般以业务管理部门数字为准。择年统计表一般选用逢五、十年之数字。数字采用该年现行价计算。

八、本志中地名一般采用地县地名办公室普查核定的标准地名;对历史地名保持原名,与今名不同者注明今址。单位、机关名称一般使用法定标准全称谓名,对普遍熟知的简称使用简称,在首次使用时括注全称。

九、本志使用公元纪年。对民国及其以前的纪年按年号记述,括注公元年。志中“××年代”均指20世纪中的公元年代。

十、志中“建国前(后)”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解放前(后)”指1949年12月6日汉中解放前(后)。

十一、志中“本区”、“本专区”、“本地区”,系指1996年以前的“汉中地区”(1968年以前亦称“南郑专区”、“汉中专区”等)。彩色地图中1996年以后的“汉中市”,指原汉中地区。

十二、本志遵循“生不立传”原则,对1995年底以前去世的著名人物(含历代正、反面人物)立传,各类人名录(表)中人物不在此限,对有重大贡献或影响的在世人物,采取以事系人的办法,在相关卷章中记述。

十三、志中以1984年国家颁行的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对历史上的度量衡一般沿用旧制,必要时折合现行计量单位,予以括注。

《汉中地区志》编后记

20世纪80年代初,国家倡导各级政府编修社会主义时期新地方志,汉中地区行政公署于1984年8月7日成立汉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当时,由于各县(市)编修任务较大,汉中地区地方志办公室主要抓县(市)志的编修指导、督促落实和复审工作,行政公署同意待县(市)志编修基本结束后,再开展《汉中地区志》的编修工作。

到1994年,全地区除留坝县外,各县市志均已出版。当年12月,在陕西省第三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上,省政府明确要求,各地区行署和市级政府均要编修地方志。为此,汉中地区行署于次年7月25日,在白云腾专员主持召开的汉中地区行政公署常务会议上研究决定:编修《汉中地区志》,下限定为1995年底。随后,地区行署下发了《汉中地区志编纂方案》和《篇目》的文件,向地区各部门、单位布置了提供资料的任务。地区地方志办公室根据行署的决定,负责组织实施,搜集资料,聘请人员,试写初稿。

1996年,汉中地区行署改为汉中市政府。迨至1998年夏,鉴于绝大多数部门、单位尚未提供入《志》资料的情况,市政府于7月召开《汉中地区志》编纂动员大会,常务副市长孙志诚要求市级各部门、单位必须为《汉中地区志》提供资料或初稿;地方志办公室一方面向各部门、单位落实资料任务,一方面开展了40多场次的人员培训工作。当年8月,市政府又决定将编纂出版《汉中年鉴》的任务交给地方志办公室,每年编辑出版一部,为下一轮续修地方志积累资料。

到2002年9月,各部门先后完成资料搜集任务。市地方志办公室根据《篇目》陆续总纂成36卷、360多万字的《汉中地区志》初稿,送编纂委员会成员和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审阅、修改。同时,几年间搜集有关汉中图照资料上千幅,丰富了存史内容。至2002年12月,汉中市人民政府、汉中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通过初审;按照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后,2003年7月报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2003年11月省地方志办公室通过终审。此后,又根据终审意见,经过12个月的修改最后定稿,交由三秦出版社审定出版。在整个修志过程中,中共汉中市委、汉中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陕西省地方志办公室关怀指导,市级各部门、单位,以及各县(区)地方志部门积极配合,还有不少社会人士大力支持帮助,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进展。在此,作为《汉中地区志》主编,特向所有关心、支持、帮助完成这一大型历史文化工程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编修地方志的目的在于资治、存史、育人。汉中自汉代《汉中耆旧传》、晋代《华阳国志·汉中志》后,唐宋有图经及《兴元志》,惜已不存;明清两代,府、县志屡有修纂,或佚或存,为今日研究汉中历史发展保存了不少宝贵史料,我们要感谢前人所作的贡献。此前最后一部地方志,是清嘉庆十八年(1813)汉中知府严如煜主持编纂的《汉南续修郡志》(即续康熙时汉中知府滕天绶《汉中府志》),迄今已近200年。这期间,汉中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汉中历史的记载却中断了近200年。这次编修的《汉中地区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本区第一次修志,虽非对旧志的续修,但却是把汉中中断了近200年的历史记载弥补和衔接了起来。本志各卷内容上起各项事物之肇始,下止撤地设市、汉中地区建制之最后一年—1995年,故以《汉中地区志》称。本志力图为当今和后世保存较多有研究及使用价值的史料,为国内外的人们了解汉中的历史提供一部翔实可靠的文献。

为此,本志在编纂中,尽量对地情及记述对象的历史与现状资料作全面搜集,在尊重历史结论和占有翔实资料的前提下,审慎地纠正前人记载中的错讹;对有争议而尚无法结论的问题,采取诸说并存的方法,留待今后继续研究;对当今社会上流行的一些有关汉中历史文化方面的不准确提法,一律摈弃不用,以免贻误后人。再者,对于清嘉庆《汉南续修郡志》(即《汉中府志》)中的错误,不妄加评议,直录清道光《褒城县志》中光朝魁的《汉中府志赘语》,一则纠正前志之误,二则尊重光氏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及其成果。对于汉中解放后各方面情况的记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记述成绩,又对一些可资后世警鉴的重大教训史实也予以记述或附录有关资料,以总结经验教训,避免今后的人们重蹈旧辙。

在成书过程中,由于本志涉及本行政区各个方面的历史与现状,而清代后期汉中府未修志,民国时亦未成志,加之1949年12月汉中解放前夕旧政权军政机关向四川溃逃时烧毁大批档案,使汉中后清至民国时期史料奇缺,只能从一些零星资料中搜集整理,难免有疏漏之处。各部门、单位所搜集和提供资料详略不一,表述方式不同,本办公室虽作了全面改写总纂,并补入了大量史料,但各卷章详略、质量仍有参差不齐之感。

由于本志记述内容时间跨度长,涉及面宽,修志时间较短,而本办公室人力较少,所以很难作到尽善尽美;本人才疏学浅,搜集资料有限,虽主持编纂出版过一部县志,复审、终审过一批县市志和专业志,但主持如此浩繁的工作,总觉历史责任重大,力不从心,更怕出现大的错误以讹传讹。故而在工作中,诚惶诚恐,如履薄冰,虚心学习,反复求证,多方征求意见,广泛搜求实证资料,字斟句酌,稽核补充修改达十二次之多,不敢有丝毫马虎。即使如此,总还有不放心之感,错漏失误当还不少,只有留待后人弥补斧正了。

编纂工作中,市政府历任市长白云腾、韩耀武、胡悦、田杰、王成文,常务副市长孙志诚、侯有成、李文正,对编纂工作关心支持,协助解决了不少问题;市财政每年把编纂所需经费纳入预算;市地方志办公室原副主任李承畴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一批热心人士如南郑县志办公室原主任朱林枫、市文化文物局干部张尚中、市文史专家陈显远、宁强县志办公室原主任宋文富等,经常协助阅稿、改稿;摄影家李庆禄提供了大批历史照片。对以上单位和个人,再次表示深情的谢意。

主编 郭 鹏

200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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