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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志

发布人:县志网 发布时间:2019/7/19 20:24:20
县志名称 肥西县志
县志作者 肥西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时间 1994
出版社 黄山书社
装帧 精装
主要内容简介↡↡↡

《肥西县志》序一

中共肥西县委书记

国不可无史,县不可无志,古今皆然。编修地方志,在我国有一千多年传统,代代不绝。肥西旧属合肥县,为1949年初析置的新县,迄无县志;为政者及从事各方面工作的同志若需参阅本县历史资料,无从查找,深感不便。现在,肥西县第一部县志终于问世了,这是全县人民的一件大喜事!

《肥西县志》前有概述,中列专志35章,后缀大事记、附录,洋洋百余万言。辅以地图、照片,可谓图文并茂。全书统合古今,条分缕析,记述了本县各方面事物的历史因革、兴衰起伏,举凡建置隶属、自然环境、人口民族、政治经济、军事司法、文化教育、风俗方言、人物胜迹、轶事杂闻,无不一一备载。记事上溯至事物之发端,下至1985年;大事记、附录下延至目前。横为一县之百科,纵为一方之全史,其“资治、教化、存史”之功效,自不待言。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县志既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作用,详细记述了肥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所取得的成就,特别是浓墨重彩地记述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肥西的巨大变化;同时也客观记述了我们在前进道路上所经历的曲折和失误 ,突出了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体现了改革、开放路线和实事求是精神;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历史借鉴和现实依据,意义重大。

《肥西县志》的编纂,起步于1982年,经过几年努力,建立了机构,培训了人员,完成一些专业志稿和资料,取得一定成绩,但进展不甚理想。1990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于5月开始,乘省第四次地方志工作会议东风,调整班子,配齐编辑,增拨经费,再次发动。我当时任县长,对修志工作提出“定期出志、分段安排、明确责任、确保质量”的总要求;丁常仓、罗以振(先后任常务副县长)同志具体抓;县地方志编委会和县直各部门按分工上下一齐抓;省、市志办领导和专家学者多次来县督促指导;县志办的同志齐心协力,紧张快干,小病不请假,节假日也不休息,日夜奋战,几经寒暑;终于按既定时间表一步步完成资料补充、分总纂、打印成稿、召开评稿会、修改审定、绘图拍照等任务,于今年5月交付出版。前后整整三年,打了一个漂亮仗。加上以前的工作,历时十载,修成一志,确实来之不易!我有幸主持其事,今更乐观其成,特为之序,藉申其事之要,并对所有重视支持修志事业和参加修志工作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一九九三年六月

《肥西县志》序二

县长

盛世修志,势所必然。在中共肥西县委领导和县人民政府主持下,在全县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在省、市领导和省内外专家学者热心指导下,经过全体修志人员的艰苦工作,《肥西县志》终于成书,可喜可贺!

编纂《县志》在我县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对我县自然概貌、社会状况和各方面事业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和总结,是对我县县情的第一次大规模综合调查、整理和记述。《肥西县志》以客观、翔实的资料,记载了肥西大地几十年、以至几百年的巨大变化和各方面人物对肥西历史发展的作用,向我们系统展示了肥西县情,使我们了解本县优势和劣势,以及各方面工作的兴衰起伏,有助于我们扬长避短,科学地进行决策。随着时间的推移,其巨大作用,将越来越充分地显示出来。《县志》出版后,我希望全县人民、各方贤达、旅外同胞,能通过阅读此书,全面了解家乡,更加热爱家乡,同心同德,献计出力,为家乡的繁荣昌盛多作贡献,创造出更好的业绩,以便载入新的史册。

《肥西县志》的编纂,历时十年多,主持和参加者前后有二百多人,县直60多个单位成立了修志机构或确定专人负责;各乡镇也积极支持配合;社会各界有识之士主动提供资料,以对《县志》编纂作贡献为荣;省内外的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有数十人次来县或来信热情指导;县志办的同志在“艰苦、清苦”的条件下,克服困难,辛勤笔耕,努力不懈;尤其是近三年来,加班加点,奋力拼搏,使肥西县首部《县志》得以胜利完成!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对《肥西县志》的编纂作出贡献的单位、团体和专家、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我相信肥西人民也会记住并感谢大家!

由于《县志》分、总纂时间紧迫,本县资料条件和其他条件较差,虽然《县志》编纂人员尽了最大努力,但作为一部百余万字又有大量图、表、照片的志书,缺陷在所难免,还望县内外各界人士不吝赐正!

一九九三年六月

《肥西县志》序三

常务副县长

当今时代是信息时代。各个地方、各个行业、乃至每一个领导者、决策者,无不重视搜集信息,研究信息,利用信息。县志是高密度的信息载体,是一个地方系统的客观的权威的资料全书。《肥西县志》的出版,标志着我县在信息和县情资料方面进入了一个新阶段。这是全县人民值得高兴和欣慰的事!

我们进行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要借鉴历史,要从县情出发。研究历史、认识县情的渠道很多,然而象这样一部纵贯古今、横列百科的《县志》还是独一无二的,不可或缺的。

肥西从古到今,历经沧桑巨变。上古时代为东夷、淮夷之地;春秋为吴、楚交争,战国属楚国;秦汉建县,西北属成德县、东南属合肥县;自东晋后成德县废,全属合肥县,直至民国。1948年底建肥西县,至今已有40多年。纵观几千年历史,横看几十个方面,怎么搞清楚?只有通过修志,才能搞清楚。我县没有旧县志可循,很多问题主要依靠修志的同志考证、研究;修志之难,可想而知!幸赖各方支持,修志同志努力,终于修成此志,确实可喜可贺!我也为有机会参与主持其事(并且是《县志》完成阶段的工作)而倍感荣幸!

我要特别指出的是,《县志》出版并不意味着修志工作结束,而是一个新的阶段的开始。全县上下还要大力做好《县志》发行工作,让《县志》发挥“资治、存史、教化”的作用,成为丰富多彩的乡土教材,成为吸引外资的投资指南!此外,要利用修志资料提供咨询,普及县情知识;还要编写本县年鉴,整理资料,为下次修志作准备;根据可能和各方需要,编写部门志、专业志、山水志、乡镇志、厂校志专集,多方面地为我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在这些方面,还要修志人员继续努力,并望全县人民和社会各方人士一如既往地给予大力支持!

一九九三年六月

我县解放后的第一部新志——《当涂县志》,今天出版问世。这是盛世中的盛事,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硕果,值得庆贺。

修志是一项宏大的系统的文化建设工程,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从组建编纂班子,设计篇目,搜集资料,到分编总纂、定稿成书,历时12载,几届县政府为之作了积极的努力。我作为领导、组织完成总纂任务的最后一届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新志书交付印刷、正式出版之际,如释重负,喜不自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和全县人民,向为编纂《当涂县志》沤心沥血、付出艰辛劳动的数以百计的专、兼职修志人员,向具体指导、帮助我县修志工作的省、市地方志办公室的领导和同志们,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新志编纂,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在广征博采大量资料的基础上,经过去粗取精,去芜存菁,用新的观点、新的方法整理成编,基本上达到体例得当,资料翔实,观点正确,体现时代风貌和本地特色的要求。新志记事,本着贯串古今、详今略古的原则,侧重记述解放以后的史实,尤其详细地记述了我县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辉煌历程和巨大成就。是一部纵贯当涂古今的巨著,也是一部横联当涂全社会的百科全书。

新志以1989年底为时间下限,对1990~1994年全县的主要情况,志书采用简述形式附录于后。这样,既能弥补从下限时间到完稿成书这段期间的史料空档,反映我县近几年在改革开放推动下取得的新成就,发生的新变化,使志书与时代脉搏贴得更紧一些,又能为后人续修志书提供历史梗概。

新编《当涂县志》的出版,对于各级领导班子更好地认识县情,探索规律,正确决策;对于为今人、后人提供丰富的历史资料,从中得到教益和借鉴;对于向广大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我相信,在《当涂县志》的启迪下,全县人民必将更加自觉地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勤奋开拓,锐意进取,为建设一个生产力高度发达、经济繁荣昌盛、人民生活富裕、社会文明进步的新当涂而努力奋斗!

当涂县人民政府县长钱乃正

一九九五年二月

当涂,素称鱼米之乡,如今又是工业农业县。

记载当涂古今史实的新方志,在我来当涂就任之初,即获批准出版。这是几届县政府努力的结果,也是广大编纂人员心血和汗水的结晶。

修志目的在于用志。我作为本届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的继任者,虽未参加新编《当涂县志》整个编纂的组织、领导工作,但志书的出版、发行和宣传志书、使用志书工作,责无旁贷,一定要努力做好。通过宣传、发行志书,组织读志用志,充分发挥志书借鉴历史、服务现实的功能作用;通过宣传、发行志书,让更多的海内外人士了解当涂、熟悉当涂,在这块美丽富饶、投资环境优越的土地上大显身手,为加快当涂的“四化”建设作贡献。

当涂的过去,已载入史册;当涂的未来,等待我们去开拓、去创造。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愿和全县人民一道,顽强拼搏,求实创新,把当涂建设得更加繁荣、壮美!

当涂县人民政府代县长王月明

一九九五年八月

《肥西县志》凡例

一、本志实事求是,客观记述本县各类事物的历史和现状,一般不加评议。记事详今略古 ,详近略远,详独略同。

二、本志按事物类别设立专志,不受行政管辖范围和机构级别限制,采用章节目体。篇首列《概述》,中列各专志共35章,末缀《大事记》、《附录》;照片、图表穿插其中。

三、断限:上限,一般为1949年,尽量溯及事物发端。下限,《概述》及各专志一律至1985年底止;《大事记》、《附录》及照片、地图等适当下延,部分内容延至1993年,以反映专志下限以后本县的重大变化。

四、人物:以近、现代为主,溯及古代;以本籍为主,兼收客籍;以正面人物为主,酌收反面人物。坚持“生不立传”通例。在世人物可选列表、录,注意在专志中以事系人。

五、时间:采用公元纪年,民国前加注历史纪年。本志“解放前(后)”指1949年1月本县解放前(后);“建国前(后)”特指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后)。“50年代”等凡未注明世纪者,均为20世纪年代。

六、常用简称:“党”及“中央、省委、县委、区委、支部”等,在没有加限制词的情况下,专指“中国共产党”(中共)及其各级组织;“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革命委员会”“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等有时简称为“政府”“人委”“革委会”“公社”“大队”“生产队(小队)”等;“文化大革命”有时简称“文革”。其它常用的较长名称首次出现时用全称,以后酌用简称。

七、数据:以县统计局资料为准。统计局资料缺的,采用有关部门数据;数据不一致的,审核准确后采用其一;无法辨明的,诸说并存,注明资料来源。数字用法,遵照“国家语委”等7单位1986年12月公布的《关于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计量,尽量采用标准计量单位,历史资料仍旧。人民币1955年4月前的万元都按1元折算。工农业总产值一般用1980年不变价,采用其他价格计算时加以注明。

八、历次划出区域,在属本县管辖时间内,有关内容及数据可记入本志,但涉及可比性记述时(主要为工农业产值等)适当剔除。

九、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引用历史资料仍旧。其他行文通则参照有关规定。

十、考证:重要史实有歧误者,于文内略加考证;篇幅较长的考证专文载入《附录》,专志仅用其结论。

十一、本志资料以县档案馆和各部门档案为主,兼采用县内外有关档案馆(室)、图书馆、资料室以及正史、野史、旧志、家谱、报刊、专著、手稿、回忆录、碑刻及考察采访资料等,除必要者外,恕不一一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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