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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志

发布人:县志网 发布时间:2019/8/16 10:37:18
县志名称 石台县志
县志作者 石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出版时间 1991年8月
出版社 黄山书社
装帧 精装
主要内容简介↡↡↡

《石台县志》序一

“盛世修志”,不负明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县第一部县志历经五度寒暑编纂成功,这是全县人民值得庆贺的一件大喜事。值此,谨向为本书的问世付出了辛勤劳动的同志和朋友们致以衷心的感谢!

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积极认真地写好社会主义新县志,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新编《石台县志》记载了全县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以及自然风貌、风土民情等各方面的演变情况,上溯千年,纵横百里,翔实博赡,囊括古今,凭此,我们得以鉴古知今,兴利除弊,继往开来,振兴本邑。新县志之纂成,其意义可谓至巨至大。

石台人民素有忠厚俭朴、正直善良的美德。每当历史上时代变革的关头,石台人民及其优秀的代表人物,都为推动社会前进作出了可贵的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全县人民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团结奋斗,又为改变旧社会留下的“一穷二白”面貌,尽心尽力,创造了业绩。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指引下,更是励精图治,开创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局面。凡此等等,理当永垂史册,以利彰往昭来,激励全县人民在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建设中作出更大的贡献,谱写出更加辉煌壮丽的社会主义新篇章。

汪国才

注:汪国才原系石合县县长、现任中共石台县委书记。

《石台县志》序二

新编《石台县志》在中共石台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经过省、地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的悉心指导,县志办公室全体同志奋发努力,数易其稿,终于成书付梓,可志可贺。

编修地方志是一项老传统新工作。本县自明代成化、嘉靖、万历至清康熙、乾隆、道光诸代以及民国年间,均先后编有县志或“备志汇编”。这些旧志留下的丰富历史资料,不失为宝贵的文化遗产。然因受时代限制,其内容多在“斟酌条教”,“风示劝惩”,宣扬封建道德。我们的责任在于披沙拣金,古为今用。

新编《石台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客观地记载了石台县的历史和现状,勿庸置疑,它将发挥资政、教育、存史的巨大作用。

新编县志,是一项告慰先人,惠及子孙的千秋大业,我受任县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委员,既感到无上光荣,也感到惶悚惕励,好在上级重视,各方支持,修志干部“不用扬鞭自奋蹄”。几年来,县志办公室的同志呕心沥血,默默耕耘,终于完成了党和人民所赋予的这项光荣任务。值此新志问世之际,感慨万端,聊致数语,权以为序,并借此机会向一切支持和帮助修志的同志,致以诚挚的谢意。

陈丽民

注:陈丽民系石台县副县长、石台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

《石台县志》凡例

一、新编《石台县志》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进行编纂,力求做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

二、本志采取以类系事,类为一志,横排门类的原则,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形式,以志为主体,图表分附于各类之中。全志由概述、大事记、各类专志、人物、附录等五个部分组成,共设25个专志。

三、本志取事,上限记自事物发端,下限一般断至1985年,少数断限后的事物延至发稿前。

四、采用语体文、记述体,编纂中一般以时为序,纵贯古今。

五、所用资料,主要录自各级档案馆、室和县直各部门编写的专志及各乡镇志,其次摘自旧志和有关报刊专著等。为节省篇幅,一般不注明出处。历史资料中如有疑义或出入的,通过比较鉴别,采用比较合理的一种;难辨真伪者,两证俱存。

六、志中,1959年前县名以“石埭”称,1965年后以“石台”称。建国后的县内行政区划,1958年至1983年期间,以公社、大队称。其前其后均以乡(镇)、村称。

七、为不割断历史,原属他县和本县,后已划入和划出的区域内的人、事、物,仅作重点叙述,有关统计数字等不予增加和剔除,一般记至划入和划出之日起止。

八、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着重记载近代史上发生的重大事件。

九、有关经济部分的各专业志,均冠以无题小序,以反映事业发展的概貌和内在联系。

十、“生不立传”,凡入传者不分职级,均为已故的有影响的人物,且一般以卒年为序排列。

十一、纪年著录,建国前采用历史通用纪年,夹注公元纪年;建国后使用公元纪年。“解放后”专指民国38年4月24日石埭县解放至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这段特定历史时期。“建国”之谓,专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十二、志中所附地图均为示意图,概不作今后划界之依据。

十三、习惯用语、词汇、成语、表述性语言中数字和数字专门名称,其清代前历史纪年,一般用汉字表示;民国纪年和公元纪年及统计性数字和表格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引文照录;各项数据,一般以统计部门资料为准。

《石台县志》编后记

本县于19犯年6月成立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是年8月建立地方志办公室,通过修志人员的共同努力及全县上下的大力协作,新编《石台县志》终于在1991年如期出版。《石台县志》的编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一是宣传发动和“三落实”(即机构、人员、经费落实)阶段(自1982年8月至1984年);二是征集资料和业务培训阶段(自1984年至1985年);三是部门(专业)志、史、资料汇编编写和审定阶段(1985年至1986年2月);四是县志全面编纂阶段(自1986年3月至1988年12月)。其间各阶段的工作并非截然分开,而是各有侧重,穿插进行。

在修志过程中,本县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修志”的格局。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始终把修志工作作为“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自1982年6月县委下文组建县地方志编委会(主任丁有根,副主任汪贤德)之后,又于1984年重新调整充实了编委会成员(见后)。至1988年5月,编委会先后召开了五次全体会议和一次主任办公会议,分别就修志规划、篇目设计、队伍建设、资料征集、县志编纂、志稿评议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作出具体安排。1984年4月23日,县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编修《石台县志》的决议”。翌年9月又听取了县志办的工作报告,并载入《会刊》。县政府除分管县长经常过问修志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外,还先后召开了六次县长办公会,听取县志办的工作汇报和作出有关重要决定,并主持召开了三次全县地方志工作会议。为加强对县志稿的编写和审查工作,县委、县政府还专门设立了县志编审组。县内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同志不仅把修志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的还自任部门(专业)志主笔。由于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使修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由于县志编纂工作是一项浩繁的文字工程,非合众力不能成功,因此在编修时,我们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众手成志”的办法,自1983年以来,全县先后有82个单位(含16个乡镇)建立了相应的修志机构)共配有修志人员242人(专职101人、兼职141人),承担了83部志、史、资料汇编的编写任务。广大修志人员为修好县志,不畏严寒、不避酷暑、兢兢业业地工作,这种不为名、不为利,苦襄修志大业的精神,确实可敬可佩,可歌可颂。《卫生态》前主笔释本智,虽年逾花甲,且患高血压病,但为编好《卫生志》,跑遍全县各乡镇,1985年10月,当他因病去世时,衣袋里还装有资料卡片;不少离、退休老同志,老当益壮,不辞劳苦,为编修新县志贡献余热;许多领导同志既挂帅又出征,带领修志人员四出奔波,搜集资料。自1982年以来,本县在县内外访、抄、收、录资料共5800万字(其中县志办征集资料1500万字),收集图片1175张,实物156件。由于“基础工程”扎实,各部门和单位于1986年2月前相继完成了志、史、资料汇编的编写任务,并及时提供给县志编纂使用。

新编《石台县志》,凝结了县志编委办公室全体同志的心血。县志办定编六人,人员自1982年8月起先后调入,至1985年配齐,后因工作需要,先后调出四人,相继聘请四名离、退休干部从事资料和编辑工作。几年来,大家脚踏实地不作,做出了可喜的成绩。1985年和1987年,县地方志办公室先后被评为徽州地区和安徽省修志工作先进单位,受到徽州行署和省地方志编委会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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